1、公司在撤销过程中是否可以变更法人(《民法通则》生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撤销过程中不可以变更法人,因此,在注销过程中变更法人是没有意义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1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进行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的姓名。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发生,但公司因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因下列原因之一,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终止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终止法人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一、解散法人;二、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这些规定应适用于
2。注销公司登记的注意事项1。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企业未正常核销的,第二年未进行年检的,视为自动核销。被撤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会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黑名单。他们可能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在三年内重新注册公司。他们的不良个人信用记录将被保留七年,并将被罚款。债权人通知和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建议保留有送达回执和公告内容的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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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解除不属于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和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情况视合同内容和劳动者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最新信息(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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