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需要提供的外遇证据: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邮件。
2、物证:婚外情一方会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众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证人证言:婚外情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一、起诉小三需要什么证据
通常,当事人所能够提供的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信内容、亲密照片、证人证言等,其证明力相对来说比较小,通常,法院会取信的能够直接认定“第三者”的证据有:⑴书面证据: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保证书”、“道歉书”等;以及对方单位在查实其婚外情后对其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还有就是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往来。⑵电子证据: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但短信、电子邮件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⑶视频证据:把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单独的亲密或做爱的视频、照片也仅仅能证明通奸事实,还不足以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事实。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单独的视听资料也很难被法院采信。如果起诉小三返还财产,还要证明配偶给小三转帐或买房、买车等证据,是可以起诉追回的。
二、起诉商家欺诈举证的证据有哪些?
起诉商家欺诈举证的证据有: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检查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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