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要借用你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一定要说“不”。记者4月19日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检察院了解到,沙依巴克区一公司老板以员工名义办理了19张信用卡,用来刷卡套现。
2007年,小温应聘到新疆益农伟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做业务员。同年11月,小温的老板艾某提出,让小温等人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之后,艾某给银行送去15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19张信用卡。
自始至终,小温与公司其他员工未看到信用卡的影子。2008年4月至5月,新疆某银行卡部发现艾某公司的员工集体申领的信用卡除3张卡没有激活外,其余16张卡均出现了足额透支。
银行卡部通过调查发现,艾某所办的19张信用卡,部分人员并非该公司员工,并且个别人员信用卡是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办理下来的。
当年6月,银行卡部工作人员上门催收时,艾某及公司员工已不知去向。
据银行统计,截至2008年11月3日,艾某公司所办信用卡透支额度本息合计10万余元。11月14日,银行卡部报了案。2009年2月11日,艾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艾某交代,2007年,他打算从广州进货,但缺少资金,他就想到用信用卡套现的方式获取现金。
法官提醒
摸清信用卡诈骗四种方式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磊告诉记者,近年来,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信用卡虚假申请、信用卡诈骗和信用卡套现等活动已发展到公开化产业化的程度。
信用卡诈骗一般有常见的四种情形: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如超过使用期限自动失效的、中途停用的、挂失的)进行诈骗。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四、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提醒市民注意:如果有市民需要申办信用卡,可通过各发卡银行或正规的授权公司办理;如果是跟相关银行的业务人员联系的,最好拨打银行电话对其身份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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