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指的是违反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损毁国家保护的风景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犯罪者,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独处罚金。客观上,本罪表现为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是一种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中的损毁,指的是破坏和毁灭,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保护风景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对象是被列入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
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怎么判刑?
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的范围认定。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走私文物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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