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和女方起诉没有区别,夫妻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有什么
女方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女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女方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自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女方起诉书副本送达男方,并告知男方作出书面答辩;
5、男方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审判;
7、调解或者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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