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由家属带着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人事部门代为办理死亡丧葬费以及抚恤金,如果没单位的,直接去社会保险部门去办理。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广州市丧葬费和抚恤金办理流程
一般情形下都是由单位去社保局申领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单位申办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需提供《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证明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退休人在境外死亡的,还需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文证明须公证处公证出具中文版。若该人员工作单位,则由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申领。一般情形下提供死者账户,如已注销的,提供法定继承人账户。广州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获得丧葬费、抚恤金、供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等死亡待遇。其中抚恤金为3个月的退休人员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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