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夫妇育有一子郭某华。2005年,郭某夫妇与儿子签订家庭房产分户协议,约定三套安置房给儿子两套。2022年4月,儿媳未经郭某夫妇同意搬入老人房屋居住,次日儿子和孙子也强行入住。郭某夫妇不堪其扰被迫住进养老院,并向法院起讼,要求儿子返还房屋。法院审理后判决郭某华7日内搬离房屋,赔偿占有使用费。
为何占父母的房子还要赔偿?
房子属于不动产,如果是在父母名下,父母则享有处置房子的权利。此案中的涉案房屋其所有权是属于原告夫妻俩的,所以在他们不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无权强行入住涉案房屋;因此被告一家强行入住涉案房屋的行为,就会构成对原告物权的侵犯。
《民法典》规定了,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故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要在判决后7日内搬离房屋,并赔偿原告占有使用费。
儿子闯入父亲家算不算非法侵入住宅?
父母子女间一般不会认定非法侵入的,但是符合非法侵入住宅要件的比如使用权已发生转移、已经分开另住等等可以成立非法侵入住宅。已经分开住的,只要父亲不同意,就算是儿子进父亲家也算是私闯民宅的。
所谓私闯民宅,就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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