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利息属不属于债权纠纷
时间:2023-06-27 11:00:52 2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属于。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利息是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发生的利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利息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的转化形式,是利润的一部分。

一、民间借贷中怎么防止恶意借贷

民间借贷中防止恶意借贷的方法如下:

1、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

2、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未超过年利率24%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3、注意诉讼时效。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三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债权人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三年过后法律对债权不予保护;

4、以灵活的方式处理纠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如无异议,支付令则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如若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

二、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区别: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人是借款方,也就是债务人,贷款人则是出借款项的一方,也就是债权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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