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装修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一、谁责任监理顶楼阳台漏水
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楼顶阳台顶面漏水,在保修期尚未届满的情形下,由开发商负责维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楼板砸裂赔偿标准有哪些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如墙体或地坪轻微开裂、空鼓,屋顶或墙壁局部漏水、渗水等问题。购房人可以根据《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也就是说,开发商必须整改。如果拖延不决,开发商不但要承担必要的费用,还必须进行赔偿。
2.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是否已构成“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在司法实践中要通过相关部门鉴定,由法院根据案情综合评定。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问题。《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房屋质量问题叫合同纠纷吗
房屋质量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如果仅仅是一般的质量问题,建议你先至函开发商说明情况因为他们存在质量问题所以你才不收房,然后再让开发商进行售后。 因为法律规定你有义务收房,没有正当理由,不能不收房。所以因为有质量问题所以不收房前,需要要发函告知,并且保留挂号信的收据以保留你有正当理由的证据。告知之后,需要再发一个函,主张开发商承担保修义务,如果开发商 拒绝,就可以自行修复,然后主张开发商支付你的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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