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他人许可,发别人照片,以营利为目的的,构成侵害肖像权,应承担赔礼道歉、损失赔偿等侵权责任。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狗仔是否侵犯明星肖像权
狗仔没有侵犯明星肖像权。由于明星公众人物的特点,狗仔队拍摄了一些明星照片,因此不侵犯肖像权。肖像权的标准:
1、肖像制作权。是否将形象转化为肖像,取决于肖像权人经同意或默认,其余人不得制作肖像权人。同时,肖像权人有权制止别人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
2、肖像使用权。也就是说,肖像权人有权按照约定的用途向别人支付或免费转让肖像;
3、肖像所有权。公民可以有自己的肖像,可以保存和收集自己的肖像;
4、肖像维护权。当其余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或者损坏、玷污、丑化其肖像时,公民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民法典关于肖像权问题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关于肖像权的规定是这样的:1、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3、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4、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5、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6、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三、离职了公司还能否用本人的肖像权
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表明侵权人对他人肖像人格利益的不尊重,其行为破坏了他人肖像的个人专有性和完整性,应当受到制裁。如果经过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以营利为目的是指以使用某人的肖像达到招徕顾客、推销商品的目的或直接以肖像制作成为或复制成为商品出售赢利。 未经他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既损害了权利人的人格,也损害了权利人因他人利用自己的肖像进行商业行为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这在法律上是不许可的。例如,照相馆未经本人同意,不将底片交给顾客或者将顾客艺术人像存放橱窗招揽顾客,即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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