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女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女方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起诉状以及其副本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形可以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应该怎么办?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积极应诉,可委托律师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如果对共同财产有争议的,还有小孩抚养权(已生小孩的话)有争议的,可委托律师。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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