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带上以下材料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提供材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本市居民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中姓名、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同时变更的,还应提交驾驶人所属派出所提供的变更情况户籍证明(此项变更不可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业务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及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委托书。
嘉兴驾驶证损毁换证怎么办理
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等材料前往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或登陆嘉兴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选择损毁换证,确认驾驶证信息、填写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缴纳费通后即可等待证件邮寄上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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