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办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婚姻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和证明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
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再婚需要怎样办理结婚证
再婚办理结婚登记和一般的结婚登记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要带上带户口薄、身份证,到婚姻登记处,可以当场照相、而且要填写声明书和一些表格。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申请再婚的程序:
1、申请:取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2寸近期免冠照片。离婚请带离婚证或判决;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办公厅,双方亲自到场提交上述手续;
3、审核:查看户口簿、身份证、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询问双方是否自愿缴纳登记费9元,双方写声明,签字,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将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正式宣布缔结夫妻关系,法律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全文6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