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一是行为人有破坏社会秩序或者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二是行为人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三是行为人有违反社会秩序的故意心态。满足以上的要件,行为人将被判处刑事处罚,对于寻衅滋事罪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严重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组织者怎么认定?
寻衅滋事罪的组织者,是指组织人员从事寻衅滋事行为的人,一般是属于寻衅滋事共同犯罪的主犯。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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