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伤残都鉴定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的鉴定项目为: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I级伤残至X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伤情,若是想得到用人单位或者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支付的赔偿金,都是需要事先向当地的伤情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的,确定受伤的原因、受伤的等级之后才有可能得到相应的赔偿金,没有鉴定则不会得到赔偿。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交通事故若导致他人的人身残疾,那么可以根据一定的标准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伤情鉴定的请求,对于声称交通事故导致的腓骨骨折,经过鉴定伤残后,不一定就会认定此伤情是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此时,该民事主体也就得不到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鉴定结果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鉴定结果需要三十天时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交通事故鉴定时间一般是三十天。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需要进行申请延期,但最长不会超过六十日。
三、交通事故鉴定费是肇事者承担吗
交通事故鉴定费是肇事者承担赔偿的,具体承担的规则为:
1.交通事故鉴定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2.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可以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费用协商一致可以由肇事者承担。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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