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罚金一般是不给退还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罚金、没收的财物,以及追缴的赃款赃物等,统一上缴省级国库。除非是法院出现了冤假错案,导致犯罪分子的罚金处罚有错误的,可以申请退还。
一、刑法关于犯罪物品的处理
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收赃要怎样定罪
这个涉嫌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规定,对相关财物的处理有追缴,责令退赔,返还,没收,上缴国库这几种方式。一、追缴: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所得尚存的情况,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就应当随时予以追缴。二、责令退赔:在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原物及款项无法追缴的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应责令犯罪分子退赔。三、返还被害人或没收、上缴国库:对于追缴、责令退赔的财物,有两种处理方法:1,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且可以返还被害人的情况下,应当返还被害人,。2,在无被害人或虽有被害人但无法返还被害人,或者是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情况下,则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
三、公安收缴的赃款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没收的赃款,要先偿还被害人的损失,其余的一律上缴国库。赃款赃物必须是犯罪嫌疑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得的财物,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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