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因他人原因引起的事故,因不可预料,不可抗拒的山崩等意外事件引起的事故,紧急避险且避险得当引起的事故等等,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当事人均不负事故责任。
如果司机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因果关系,这时驾驶员就该负事故责任。没有因果关系,即使有多项违章行为或有较严重的违章行为,驾驶员也不该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扣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形下需要扣分处理:
(一)扣一分: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2、不按规定会车;
3、未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
4、不按规定放置保险和检验标志等等。
(二)扣二分:
1、加塞;
2、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3、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等。
(三)扣三分:
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将受到扣除3分的处罚;
2、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3、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等。
(四)扣六分:
1、货车超载;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3、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4、驾驶证没有丢失,擅自以欺骗方式补领也将受到6分的处罚。
(五)扣十二分:
1、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营运车辆包括: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不含公交车),校车(新加入);
2、严重超速(首次加入校车);
4、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旧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才会记12分,而新规则规定,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扣12分。)
5、故意遮挡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全文7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