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贯彻国办37号文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05 18:24:58 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地资源局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6〕66号)。《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是:加大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力度,继续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加大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规模、结构和节奏;加大税收和信贷政策的调节力度,继续鼓励自住性需求、合理规范投资行为、坚持抑制投机炒作;加大房屋拆迁的管理力度,继续适度控制房屋拆迁规模;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加大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加大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力度,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发布制度。

全文3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国务院 最新知识
针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贯彻国办37号文实施意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贯彻国办37号文实施意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