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管执法部门对暂扣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对于易腐烂、变质等不宜保管的物品,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
一、市场管理监督局扣押物品是什么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财务、执法监督或者法制等机构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本部门扣押、没收物品的管理和处理:
(一)执法机构负责统一管理扣押、没收的物品,提出对扣押、没收物品的处理建议,并负责具体处理工作,填写《涉案物品处理记录》。
(二)财务机构负责扣押、没收物品专用收据的保管、发放和收缴,统一办理与扣押、没收物品处理有关的所有资金往来,将拍卖、变价收购物品的所得收入上缴国库等工作。
(三)执法监督或者法制机构负责监督扣押、没收物品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二、城管收了东西一定要交罚款么?
对,城管没收的都需要缴纳罚款才能顺利取回。城管没收的工具,在违章者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是可以要回的。城管部门对依法实施扣押或没收的物品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违章者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扣押物品归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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