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房贷怎么处理
分情况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至于房产权的归属,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想要房产,另一方不想要,那么可以协商解决,得到房产的一方给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即可;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那么就必须对双方对房屋进行竞价,谁的竞价高,房屋产权就归谁。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由得房者独立还贷。
二、离婚夫妻共同房子归谁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夫妻二人共同买房离婚后再买房算二套房吗
如果第一套房子不是本人做的按揭就不算,如果是共同做按揭的现在再买房就是二套房了。现在的政策判定二套房的标准是认房又认贷款,只要以前做过按揭,再做按揭就是二套房了。即使现在没有房子,如果是以女儿的名义也不行,因为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形:
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算二套;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为二套房。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先商业贷购房,再使用公积金买房。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再购且户口不在一起;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再购房;名下有商业公寓,再购普通住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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