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犯罪中止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时间:2023-03-14 14:30:53 18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犯罪人犯罪中止构成共同犯罪。对共犯中止,一般地在司法实务中采共同犯罪既遂的标准予以认定,也就是适用“一部既遂,全部既遂”原则,除了中止者自己有中止行为,还应当有效地阻止其他共犯继续实施犯罪,不能使共同犯罪出现既遂结果。

一、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在于什么

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在于: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就是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犯罪未遂是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开始实施的。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审判定罪,犯罪未遂往往在量刑中减免,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二、偷东西后又送回去了算在盗窃还是犯罪

盗窃了东西又送回去的是不算犯罪中止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行为人已经转移了财物的占有的,即已经将财物盗窃到手的,犯罪就既遂了,因此也就不存在中止的问题了。

三、渎职罪的追诉期为多长时间

犯渎职罪追诉时效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由于刑法对不同种类和形态的犯罪所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其犯罪成立之日的计算标准亦相应不同:

(1)行为犯或以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既遂构成所必需的犯罪,应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

(2)危险犯,应从实施危险行为之日起计算。

(3)预备犯,应从预备犯罪之日起计算。

(4)中止犯,应当分别情况予以确定:如果是在着手实行犯罪后中止犯罪,应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如果在预备阶段中止犯罪,则应从犯罪中止成立之日起计算。

(5)未遂犯,应从犯罪未遂成立之日起计算。

(6)共同犯罪,以整体共同犯罪行为得以实施之日起计算。

(7)结果犯,应从犯罪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结果加重犯,应从加重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8)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外,而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的犯罪,也应从犯罪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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