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郴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条件
兽药经营企业停止经营超过6个月或者关闭的。
二、郴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材料
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三、郴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办理地点
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2号栋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卫生农业审批窗口。
四、郴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五、郴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第二十三条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有效期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等事项。
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兽药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一条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停止生产、经营超过6个月或者关闭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其交回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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