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以下情况,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
(4)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
一、离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登记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 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8、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二、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办理离婚手续流程:一、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三、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1、聘请律师咨询(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简单)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3、同意立案4、开庭审理5、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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