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判刑。可收集好证据,做出进一步的措施。如果学校及教师的强制戴“绿领巾”、测智商、教室外考试、“三色”作业本等行为,严重损害学生心理健康,导致学生精神抑郁或出现精神障碍疾病,那么学生及家长不仅可以要求学校和老师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让老师当面对学生赔礼道歉,还有权要求学校作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来赔偿其身体及精神伤害损失。对这种严重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并造成实际伤害后果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一、老师暴力打学生怎么办
老师暴力打学生的处理办法。学生在学校是接受教育的,若学生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老师可以采取合理措施进行教育,暴力打学生是绝对禁止的行为。具体处理如下:1、老师暴力打学生的,学生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家长,由家长来处理;2、家长在得知孩子被老师打了以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老师的暴力行为,极有可能构成犯罪;3、家长报警后,应当将老师打学生的情况,反映给学校,并且要求学校对该情况进行处理说明;4、家长还可以将老师的行为,举报至教育管理部门,申请教育管理部门介入处理。
二、老师打学生如何处理
老师不能体罚学生。
可以到教育局举报该老师和校长。
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老师是不能打学生的。
但要是已经打了的话,此时家长、被打学生都应先找老师了解清楚事情的原委,再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话,可向学生所在的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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