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在离婚诉讼中对子女抚养权的影响是孩子会归没有家暴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抚养。这是出于最有利子女原则对孩子抚养权作出的判决,也是法律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体现。离婚后,家暴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必须要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因为这是其法定义务,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孩子抚养费。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适当做做孩子的工作还是必要的。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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