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起,台湾居民可申请居住证。具体办理条件及流程如下:申请条件: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申请资料:港澳台居民申请居住证,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登记表》,检查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明,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户政事务局提交本人居住地、就业、就业等证明资料。居住地地址证明书包括住宅租赁合同、住宅所有权证明书、住宅购买合同、住宅租赁人、使用者、学校发行的住宿证明书等就业证明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使用者发行的劳动关系证明书或其他可以证明书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资料等就业证明书包括学生证明书、学校发行的其他可以证明书连续就业的资料等。
台胞证过期的处罚流程
逾期1天罚款100元。解决流程:1、缴纳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台胞证过期仍留在大陆的话属于非法居留,逾期1天罚款100元。2、报告公安机关。证件本人亲自去当地的公安机关,说明证件过期原因,一般要提供书面陈述报告。3、申请换证。如果台湾居民持有的台胞证马上要到期,而证件本人仍需要逗留大陆一段时间,一般要向当地公安局申请换发新的证件。申请时一般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照片以及其他出入境的证件。4、办理有效期长的台胞证。5、长期定居。如果台湾居民打算来大陆定居,一般需要由大陆亲属向定居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会发放定居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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