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房租可以报警,但一般不予受理。出租人可以首先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人进行协商,协商未取得一致时,出租人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承租人履行交纳租金的义务。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出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仲裁。
一、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时如何处理
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时,出租人可以先催缴,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逾期交纳,则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怎么赔偿
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了出租人违约事项,则承租人可据此条款主张赔偿,即遵循“有约定随约定”的原则。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租赁合同未约定出租人违约事项,则遵循“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
1、预期利润损失。即如果租赁合同正常履行,承租人可获得的利润,或者因合同未履行而损失的利润。一般可根据会计报表确定具体利润标准或者进行专门的审计。
2、装修费用损失。租赁合同正常终止,按房屋装修的现存价值为参考给予适当补偿;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应根据违约责任原则,由出租人按装修的现存价值予以全额赔偿;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装修利益不能享有是承租人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这种损失应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3、房屋再次租赁差价。原来的房屋租金一般比较便宜,再次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房价往往会比以往高很多,对于因出租人的解约行为而给承租人造成的租金成本的增加,也应该由出租人承担。
4、搬家及找房费用。因此项费用同样因出租人违约而发生,出租人仍然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继续使用的依据是什么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未交房租出租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对承租人不按合同的约定交纳房屋租金的,出租人根据以上不同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动协商,请求有关组织调解,申请有关机构仲裁和申请法院依法审理等几种具体途径解决。
此外,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继续租赁的,房东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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