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购买自住房的家庭,请申请人本人于2015年3月7日至3月14日期间到现场确认地点,在详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首次申请购买自住房的家庭进行现场确认,应当携带下列材料: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4.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原件;
5.非本市户籍家庭,还应提交有效暂住证原件;
6.港澳台家庭,应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原件;
7.外籍家庭,应提交护照及护照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原件。
如为集体户口,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名都由**恒龙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东至红军营路,西至红军营西路,北至北苑二号路,南至洼里路。总套数约797套,主力户型为约55平方米一居室、约80平方米两居室,销售均价:28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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