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调档一般需要当事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离婚证到办理离婚的婚姻登记处查阅离婚协议书,再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会要求签署三份离婚协议,一份放置婚姻登记处存档,另外两份给当事人各一份。
如果双方当事人遗失离婚协议书的,应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调档。
如何起草离婚协议书
起草离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基本情况;
2、内容体现双方真实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
3、必须包含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约定、探视权的约定、夫妻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与明确的分割约定、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如何清偿的约定;
4、条款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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