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水招公告〔2010〕40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颍上县城市防洪工程五里沟排涝站二期已经省发改委以发改设计〔2009〕2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颍上县城市防洪工程五里沟排涝站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气设备采购再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五里沟排涝站是颍上县城颍河东工业园区防洪排涝重点工程之一,其功能有:一是抽排工业园区5.09k㎡内的雨水量,排涝流量为10.68m&sp3;/s;二是兼顾长年抽排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来水,来水量近期为0.782m&sp3;/s、远期为1.106m&sp3;/s;三是结合自排,自排流量为11.79m&sp3;/s。工程设3台10kv立式轴流泵机组和2台0.4kv潜水电泵,单台轴流泵配套异步电机功率为330kw,单台潜水电泵功率为45kw,总装机1080kw。
2.2已完成一期建设监理、土建及安装施工、水泵及电机设备采购招标工作。本次招标为一个电气设备采购标段,内容包括:
(1)开关柜:5台KYN61-40.5型35kV开关柜;5台KYN28A-12型10kV开关柜;1台JWSX-10/8/B型10kV消弧柜;3台10kV无功补偿柜;4台MNS(Z)型0.4kV开关柜;3台XL-52型0.4kV动力柜和1台XRL-53(改)型动力箱。
(2)变压器:1台SCB10-1250/35&plsmn;5%/10.5型干式变压器;1台SC10-200/35&plsmn;5%/0.4型干式变压器。
(3)控制直流电源装置:容量100Ah,输出电压DC220V,输出电流DC20A,GZDW-M型直流电力操作电源装置;
(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5)配电室、变压器室、直流电源室空调器等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代理商须具有厂家授权代理证书;(2)具有制造(生产、使用)许可(有许可证的须提供)、相应产品认证证书。(3)具备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开关柜(须为厂家的产品)生产秩序整顿合格证书、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生产历史超过8年应提交新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检测报告等(实行权威部门产品检验制的)。
2、财务要求:生产厂商(开关柜)注册资金不小于2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近5年有3个以上(含)类似设备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近3年来无欺诈行为以及重大的质量事故;信誉良好。
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3项以上(含)类似工程业绩。
6、人员管理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及为本项目联络服务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交本次投标委托代理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为本工程服务的人员的社会劳动保障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社保手册、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社保资金已交纳时间不少于1年。
7、代理商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其代理的生产厂商条件也应满足本条1-6款要求;代理商所代理产品必须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并取得相应生产厂商的合法授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与联系人须为同一人)2010年9月13日至9月17日8:30-11:30和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104室)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会劳动保障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3)营业执照副本、制造(生产、使用)许可证、相应产品认证证书。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进行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颍上县城市防洪工程五里沟排涝站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颍上县慎城镇交通路160号
联系人:叶娟
联系电话:0558-4435196/4567133
代理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邮编:230088
联系人:王东原彭莹
电话/传真:0551—5738051/5738390
201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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