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必须要当事人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
一、护照过期怎么申请补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1、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4、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5、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签发护照?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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