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判决书下来了判不离需要做的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
1.原告可以在第一次判不离后,等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被告起诉离婚的,不受此限制。
2.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可以马上再次起诉离婚。
3.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一、起诉离婚一次判离标准是什么
起诉离婚一次判离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异地离婚确定管辖法院的规则如下: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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