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
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35万元调至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55万元调至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至80万元。
2.调整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将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调整为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3.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将原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放宽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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