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的子女应当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不存在扶养关系的,不享有继承权,父母也应当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没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应当没有继承权。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何分配遗产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方式为:均等分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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