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伴能领抚恤金。
1、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妻子或是丈夫、以及其子女、还有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
2、即若是当事人死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妻子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领取到部分抚恤金。
抚恤金不可以继承。
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补偿,而是有关单位给予其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特别是用以优抚、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并非死者的个人财产,抚恤金抚恤的对象是死亡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
再婚老伴去世遗产咋分继母将子女告上法庭
再婚20年后,老伴不幸逝世,为了分得属于自己一份遗产,继母将继子女告上了法庭。近日,宝鸡金台区法院十里铺法庭调解了一起这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最后本已反目为仇的原、被告又握手言和。
1994年3月52岁的于大妈和白大爷再婚,婚后购买了白大爷单位的房改房。两人一同抚养于大妈失去双亲的孙子。白大爷四个子女皆已成年,因各自家庭的原因对两位老人照顾较少,于大妈的女儿经常前来给两位老人洗衣、做饭。2014年2月白大爷不幸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留下的房子归谁,继母与子女吵得不可开交。
今年9月,于大妈将白大爷的四个子女诉至金台法院,要求继承白大爷的房产,10月又再次起诉要求分割71700元抚恤金。案件审理过程中,白大爷的子女坚持认为自己的父亲留下的财产只能由子女继承,双方都情绪非常激动。主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组织进行调解,先是一同给白家大哥做思想工作,到情绪最为激动的白家二哥家中上门讲解法律有关规定,多次给在外地的白家老三打电话进行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房子归于大妈所有,抚恤金由白家兄妹平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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