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流程到底有哪些呢?
时间:2023-04-12 11:40:45 4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解散的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4、执行清算方案;

5、清算结束,注销公司登记,登报公示。

注意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请问清算组什么时候成立

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股份有限公司如何注销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程序是:

1、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5、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综上所述,如果需要对股份公司进行注销的程序,就必须要召开股东会决议,只有股东会决议上的三分之二的股东通过之后才能进行公司的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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