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签发后,就是有效证件,直到有效期结束。中国公民办理的普通护照,未满16周岁的有效期是5年,16周岁以上的有效期是10年,在有效期内,护照是有效的,不受家庭住址的变化影响,不受工作单位变化的影响。
在有效期间相貌、姓名有变化的,可以带护照、身份证到原来办理护照的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给护照加注。护照到期前6个月,可以申请换发新护照。
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迁移之后,即使身份证上的地址发生变化,也无需更换护照。只要护照在有效期内,户口迁移或身份证的更换,并不会影响护照的正常使用。如果护照已经到期,本人可携带居民身份证、过期护照申请换发。
一、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所需材料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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