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达时间
1、民事诉讼可以适用多种程序审理,审理的期限各有不同。其中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2、对于民事案件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法院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确定举证期限是15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举证期限是6个月,所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时间一般确定在1个月左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时间确定在1个半月左右。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开庭时间以公告的时间确定,大概在立案后3个月左右。
3、确定上述开庭时间,是因为案件审结时间是固定的,判决之前还必须合议、院长签发,重大疑难的还要向审判委员会汇报,再加上撰写判决书,打印,送达,必须留有大概1个月的时间。
二、送达途径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公告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等。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无法送达,则法院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则会开庭,如果你不到则会缺席审判,一样会作出判决的。
三、不到庭后果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所以不到,等于你放弃了申诉、举证、辩护的权利。基本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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