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是不能开除学生的。根据《义务教育法》第27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学校批评教育的方式包括:
1、依据学校纪律惩罚规定予以记过等处分;
2、对涉嫌违法问题可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或训诫;
3、申请对其矫治教育。
一、学校有权不让抑郁症学生上学吗
学校没有权不让抑郁症学生上学。学校没有资格让人失去了一个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哪怕学生得了抑郁症。如果这样,可以完全上教育局去控告这个学校,就是精神病,如果学生是在不发病的时候,也应该有上学的权利。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二、教师体罚初中学生,应承担什么责任
教师对体罚学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对体罚学生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批评教育,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撤职处分。情节极其恶劣,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体罚学生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批评教育,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撤职处分。情节极其恶劣,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什么情况下,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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