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自负属于恐吓罪吗
时间:2023-03-10 20:10:29 46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不算。恐吓罪,是指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恐吓他人,对他人的安全产生危险的犯罪行为。

一、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分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1、危害程度不同。

2、危险主动性不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害行为,行为人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明显的加害性,而危险驾驶罪不具有加害的主观目的。

3、主观方面不同。

4、危险性质不同。

5、刑罚不同。

二、持刀恐吓怎么样判刑

一般情况下,持刀恐吓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属于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另外,我国《刑法》虽然并无以“恐吓罪”命名的刑法条文。但结合持刀恐吓的客观行为与行为人主观所要达到的目的来看,可能涉嫌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这个是纯恐吓的情况。如果还附带了其它情况则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该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3小时算非法拘禁么

3小时一般是不算非法拘禁的。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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