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律师来帮忙工伤赔偿拿到手近日,在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的积极协调下,祁县古县镇子洪村村民李立山终于成功拿到了3.5万元的工伤赔偿。李立山于2008年6月16日到山西金世纪数码影像科技广告有限公司做摄影助理。2008年6月20日下午三点多,李立山工作时,
援助律师来帮忙工伤赔偿拿到手
近日,在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的积极协调下,祁县古县镇子洪村村民李立山终于成功拿到了3.5万元的工伤赔偿。
李立山于2008年6月16日到山西金世纪数码影像科技广告有限公司做摄影助理。2008年6月20日下午三点多,李立山工作时,在经理王文兰的指挥下爬上摄影棚,不慎从摄影棚顶摔到地上。事故发生后,李立山被送到太原市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右桡骨远端骨髓损伤。李立山家人多次找单位协商,然而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李立山的母亲李爱瑜来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法律援助。在工作站律师的帮助下,今年6月2日,李立山向太原市迎泽区仲裁委提起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12386.3元。7月13日,迎泽区仲裁委裁决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李立山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42634.25元。2009年8月18日,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用人单位无自己的经营场所,支付能力不强,而从李立山出事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之久,当事人还需费用做二次手术,为最大限度的减少当事人的损失,经当事人同意,工作站律师积极与对方律师协商,最终达成一次性支付3.5万元的调解协议,并兑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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