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缴费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基数。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国家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审批退休;
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国发〔〕2号文件对改革计发办法作出原则性规定,并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实行过渡”的办法。
全文3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