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是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信息。《居住证》信息系统纳入上海市社会保障与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持证者可使用证件通过本市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查询所需信息、实现有关功能,从而实现“一卡多能”。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享有以下待遇:
一,可以在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活动、子女就读、专利实施、办理出入境手续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二,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接受本市行政机关的聘用或者到企事业单位任职,参加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三,持有《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可以按规定将税后人民币收入到指定银行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四,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或者未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境内人员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另外,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为随同来本市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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