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开,一方去不去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不去签吗?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就拒绝签字,这样做不会影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可能还会损害自身利益。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签字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是交警部门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的书证,当事人不签字,不会影响交通事故责任书的生效。拒签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当事人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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