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个人财产,无偿返还国家的一种刑罚方法。它是一种财产刑。现代各国刑法对没收财产有两种规定。一是没收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除没收犯罪人的个人财产外,其他还包括没收财产、违禁品和犯罪工具。我国刑法中的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所有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它不包括罪犯家庭成员拥有或应得的财产。对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为了惩治犯罪分子;另一方面是剥夺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其次,法律规定了什么单位有权没收财产,执法部门、司法部门都有这个权利,只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他们就可以行使这个权利。财产可以分为非法财产和合法财产。对违法财产,行政执法机关有权在行政职权范围内予以没收。例如,在行政处罚法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犯罪工具”等,没收违法财产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者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产无偿没收的处罚形式。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大多数行政法规都有这一点。
例如,根据《治安处罚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取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应当返还原所有人或者予以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个人工具,可以按照规定予以没收。只有在刑事判决书中以法院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形式,才能作为法院的辅助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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