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的法律法规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一、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什么地方停放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电动车电瓶被偷物业是否需要管
业主电动车电瓶被盗,小区物业需不需要承担责任,主要看业主和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如果电动车停放在专用的封闭区域,比如车棚内,且有专人值守,物业公司也向业主收取了一定费用,那么,双方就形成了契约关系。一旦出现电动车被盗,物业公司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业主的电动车,没有停放在专用区域,也没有向物业公司支付停车保管费用,而是随意停放在小区的公共空间内,则物业公司对电动车没有保管的义务。但物业公司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对电动车失窃进行调查。
三、在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造成失火罪要判几年?
在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造成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法律规定,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发生火灾;
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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