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剥夺政治权利是指犯罪分子被剥夺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附加或独立使用。
无期徒刑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
会的,无期徒刑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若是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所以,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则判决书会写明剥夺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的。
被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
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同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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