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余额被冻结是合理的,存单质押贷款本是债务远高于质押的财产,所以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过如债务人已经偿还担保物权人的债务时,担保财产未处在冻结状态,将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一、股权质押和冻结的区别
股权质押和冻结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股权质押是一种民事行为和主动为之,是债务人是为了获得借款或其他利益将股权质押给银行等债权人。股权冻结是一种司法保全措施和被动行为,是股东不履行生效判决,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的股权冻结;2、后果不同:质押的股权可以冻结,冻结的股权不可以质押。
二、存单质押被法院冻结合理吗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存单质押被法院冻结是合理的。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虽然另有规定担保物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排除其他债权人的权利。
三、债权能不能质押
普通债权可以质押。我国《民法典》并未规定普通债权不可以作为质押物做质押,所以以债权进行质押是允许的,合法的。
所谓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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