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人能拥有财产继承权
如下的人能拥有财产继承权:
1.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财产继承权原则有哪些
1.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继承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2.合法原则;
3.男女公平原则;
4.其他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放弃财产继承权需要哪些手续
放弃财产继承权如下相关手续:放弃的当事人应写一份放弃遗产的声明,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且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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