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一方将房屋转移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的书面意思表示,是房屋租赁的重要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签订租房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定租价后的最后一道工序,一经签定,双方就应严格按照合同所涉及的内容认真履行,其具有的法律效力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因此,双方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的签订,为日后立下明晰的文字法律依据,以免在合同中出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不真实或含糊不确切、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给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当事人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在租赁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是自然人,则写姓名;如果是单位,则写单位的全称。有时为了联系方便,也写明联系电话或呼机号。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坐落位置,最好标明具体的门牌号;房屋使用面积的大小,也要在合同中标明。另外,房屋装修情况及设施现状也应在合同中写明,以防将来产生纠纷。
3、租赁用途。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租赁房屋的用途,保证承租人按房屋的使用性能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受到损失。
4、租赁期限。合同中应明确具体的承租期限,并应约定具体的交房时间,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便有权收回房屋。
5、租赁价格。即租金,这是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合同中应明确租金的计算标准、支付方式即用现金或支票等方式、支付时间、支付地点及每次支付的具体金额。
6、房屋修缮责任。合同中应写明在租赁期内,房屋出谁来进行修缮。一般情况下,对于房屋局部损害的修缮应当由出租人来负责。但根据具体情况,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
7、有关转租的约定。转租是承租人将所租赁的房屋再出租给别人,这在日常生活中也经营出现。一般情况下,转租是不允许的,但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也可转租。因此,双方应就是否可以转租进行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原租凭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可能需要变更,或者需要解除原租赁合同。因此,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9、违约责任。即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约定或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一个惩罚条款,目的是督促双方当事人都如约履行合同。
10、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如纠纷的解决方式或合同的生效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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